OA文本遵循的指导方针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ICMJE)重叠的出版物:
大多数生物医学期刊将不考虑同时被其他期刊考虑的稿件。这一政策的理由是:(a)当两个(或更多)期刊要求发表同时提交给一个以上期刊的手稿的权利时,可能会产生分歧。和b)两种或两种以上期刊在不知情和不必要的情况下进行同行评审、编辑同一手稿和发表同一篇文章的可能性。
然而,不同期刊的编辑可以决定同时或联合发表一篇文章,如果他们认为这样做对公众健康最有利的话。
重复发表是指发表的论文与已发表的论文有实质性重叠,没有明确、可见的参考文献。
主要来源期刊的读者应该能够相信他们所阅读的是原创的,除非有一个明确的声明,表明作者和编辑有意转载一篇文章(这可能会被考虑为历史或里程碑论文,例如)。这一立场的基础是国际版权法、道德行为和资源的成本效益使用。原创研究的重复发表尤其成问题,因为它可能导致无意中重复计算数据或对单一研究结果的不恰当权重,从而扭曲现有证据。
当作者提交了一份报告工作的原稿,该原稿大部分已经在一篇已发表的文章中报道过,或包含在另一篇已在别处提交或接受发表的论文中,或与之密切相关,作者必须向编辑完整陈述所有提交的作品和之前的报告(包括会议演示和在登记处发表的结果),这些可能被视为冗余或重复发表。这封声明信将帮助编辑决定如何处理提交。
本建议不排除期刊考虑被其他期刊拒绝的完整报告,或初步报告发表后的报告,如给编辑的信,或在专业会议上展示的摘要或海报。它也不阻止期刊考虑一篇已经在科学会议上发表但没有全文发表的论文,或者正在考虑以论文集或类似形式发表的论文。对预定会议的新闻报道通常不被视为违反这一规则,但如果增加数据表或数字使这类报道更加丰富,就可能违反这一规则。
与公共媒体、政府机构或制造商分享已被接受但尚未发表的论文或给编辑的信中描述的科学信息,违反了许多期刊的政策。当论文或信件描述了主要的治疗进展时,这种报道可能是有根据的;可报告的疾病;或公共卫生危害,如药品、疫苗、其他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的严重不良影响。这种报道,无论是印刷的还是在线的,都不应危及出版,但应在可能的情况下事先与编辑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ICMJE不考虑在临床试验注册处发布的结果作为以前的出版物,如果结果是在相同的ICMJE接受的注册表中,在该登记处发生试验方法的初始注册,并且如果结果以简短结构化的摘要或表的形式发布。ICMJE鼓励作者在注册时附上一份声明,表明结果尚未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并在结果发表时用完整的期刊引文更新结果注册。
不同期刊的编辑可以共同决定同时或联合发表一篇文章,如果他们认为这样做对公众健康最有利的话。然而,国家医学图书馆(NLM)对所有这些同时发表的联合出版物分别进行索引,所以编辑应该包括一份声明,让读者清楚地了解同时发表的内容。
作者试图重复发表没有这样的通知,应期待至少立即拒绝提交的稿件。如果编辑不知道这些违规行为,并且文章已经发表,那么无论作者的解释或批准与否,文章都可以被撤销。
看到处理处理重复出版物的进一步指导流程图。
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已经说明了在其他期刊或网上发表的材料的二次出版可能是可接受和有益的条件,特别是在打算向尽可能广泛的读者传播重要信息时(例如,由政府机构和专业组织以同一或不同语言编制的指导方针)。的条件是:
当同一期刊同时发布多种语言的文章时,MEDLINE引用将注意多种语言(例如,在护理中的Angelo M. Journal Networking:致力于共享。Rev Esc Enferm USP。2011年12月2011年12月35日[6]:1281-2,1279-80,1283-4。文章用英文,葡萄牙语和西班牙语。没有抽象可用。Pmid 22241182)。
发表共同研究者的手稿可能会浪费期刊空间,使读者感到困惑。另一方面,如果编辑在知情的情况下发表一份只有合作团队中的一部分人写的手稿,他们可能会剥夺团队其他成员的合法合著权,也会剥夺期刊读者对研究解释的合法意见分歧。
我们会考虑两种不同的意见书:一种是对研究的分析和解释意见不一致的同事提交的意见书,另一种是对事实是什么以及应该报告哪些数据意见不一致的同事提交的意见书。
撇开尚未解决的数据所有权问题不谈,下面的一般性观察可能有助于编辑和其他人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争议的焦点是数据的分析或解释,作者应该提交一份清晰地呈现两个版本的手稿。意见的分歧应该在求职信中解释。同行评审和编辑评审的正常过程可以帮助作者解决他们在分析或解释方面的分歧。
如果争议不能解决,而研究值得发表,两个版本都应该发表。选择包括发表两篇关于同一研究的论文,或者发表一篇有两种分析或解释的论文。在这种情况下,编辑应该发表一份声明,概述分歧以及期刊参与解决分歧的努力。
如果争论的焦点是对研究过程中实际做了什么或观察到了什么有不同的看法,期刊编辑应该拒绝发表,直到分歧解决。不能指望同行评审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有不诚实或欺诈的指控,编辑应通知有关当局;作者应该被告知,编辑的意图是报告研究不端行为的怀疑。
编辑有时会收到来自不同研究小组的手稿,这些研究小组分析了相同的数据集(例如,来自公共数据库)。手稿的分析方法、结论或两者可能有所不同。每一份手稿都应该单独考虑。如果对数据的解释非常相似,编辑优先选择最先收到的手稿是合理的,但不是强制性的。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编辑考虑多份提交可能是合理的,甚至可能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发表多份手稿,因为不同的分析方法可能是互补的,同样有效。
ICMJE认为,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全面的、公开的临床试验数据库。ICMJE将临床试验定义为前瞻性地将受试者分配到干预组、同期比较组或对照组,以研究医疗干预与健康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任何研究项目。医疗干预包括药物、外科手术、器械、行为治疗、护理过程改变等。
ICMJE成员期刊将要求在公开审判登记处注册,作为在其期刊上发表的考虑条件。这项政策的详情载于一系列社论中(见社论,常见问题下)。ICMJE鼓励其他生物医学期刊的编辑采取类似政策。
ICMJE不提倡一个特定的注册中心,但其成员期刊将要求作者在一个符合几个标准的注册中心注册他们的试验。注册中心必须向公众免费开放。它必须对所有潜在的注册者开放,并由非营利组织管理。必须有一种机制来确保注册数据的有效性,并且注册中心应该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搜索。缺少字段或包含无信息术语的字段的试验注册是不充分的。
需要注意的是,ICMJE要求注册试验方法,但不要求注册试验结果;它认识到发布未经独立同行审查程序的研究结果可能产生的潜在问题。但是,ICMJE了解到,2007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修正法案(FDAAA)确实要求研究人员注册结果。ICMJE将不考虑结果是以前的出版物,如果他们张贴在相同的初级临床试验注册处作为初始注册,如果结果张贴在表格形式由FDAAA规定。研究人员应该意识到,遵循ICMJE建议的期刊编辑可以考虑更详细的描述试验结果和发表在除初级注册处以外的登记处(在FDAAA、临床试验、GOV的情况下)的结果,以便事先公布。ICMJE预计,在未来几年中,成果登记的环境将发生巨大变化,ICMJE可能需要修改这些建议,因为其他机构会制定与成果登记相关的其他任务。
ICMJE建议期刊在摘要末尾公布试验注册号。ICMJE还建议,只要注册号可用,作者在第一次使用试验首字母缩略词来指代他们正在报告的试验或他们在手稿中提到的其他试验时,应列出该编号。